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湖南强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4年4月21日,该债权本金余额4,600,000.00元,利息4,694,200.12元,垫付费用32,148.00元,债权金额合计9,326,348.12元。上述债权金额情况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或按标的债权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债务人位于湖南省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红星村南门市场02栋。该债权由湘乡市龙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良田、成冷辉、熊春姣、丁有余、张薇、龙秋松、张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湘乡市龙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红星社区湘乡家电城03栋的17处商业房产和01栋的10处商业房产(房产面积合计1,552.34㎡)提供抵押担保。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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